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公共课程体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院拟对2017学年公共课程进行优化论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当前正值学校改革转隶关键时期,学校教育培训任务、结构、规模将发生相应调整,2017学年学校研究生公共课程按照“结构不变、适量压缩、平稳过度”的原则,开展优化论证工作。各培养单位、教研室在优化论证课程时,应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结合今后学科发展方向,以培养创新能力和为军服务能力为核心,借鉴国内外一流大学特别是军队兄弟院校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模式,科学开设研究生课程,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技能培训,逐步建立起基础理论与学术前沿相结合,实践技能与科学创新相益彰,为军服务与社会贡献相融合,设置合理、内容丰富,具有我校特色的研究生公共课程体系。
二、优化内容
1.优化已开设课程的内容
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2017学年不做结构性调整,不改变课程类型和数量,只对课程内容进行调整优化,适量压缩已开设选修课程学时。各单位要总结2016学年教学工作中的经验,课程内容要科学体现前沿性和系统性,课程的深度和广度适当,与本科教学内容既有衔接,也有深入。实验技能课程既要体现先进性和前沿性,更要突出实践性和应用性,有利于研究生实践动手能力的提高和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
2.适当鼓励新开设选修课程。
选修课是基于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而设置的由学生自己选修或者在导师指导下选修的课,选修课设置的出发点是培养科学精神、提升人文素养,了解前沿知识、训练实用技能、掌握科研方法。各教研室要在完成公共必修和专业必修课程教学任务的前提下,适当开展选修课程教学工作,有条件的教研室应积极开设双语课程或全英语课程,引进国际一流课程,选用原版教材。
三、论证程序
1.各教研室总结梳理上一学年开设的研究生课程情况,分析本学科研究生知识结构需求,提出课程调整意见,修改教学大纲,上报课程基本信息至所在部院系。
2.各部院系汇总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的课程调整意见及教学大纲,进行必要性审查和可行性论证后,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全校研究生课程调整意见进行审核论证,确定2017学年研究生公共课程教学计划,所开设课程教学大纲将在9月前印制成册。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优化调整研究生公共课程是深化研究生教学改革,加快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专人做好工作,确保研究生公共课程优化论证顺利进行。
2.坚持需求牵引。各学科要结合前期“双一流”建设论证工作进展,从学科发展对研究生知识结构的要求出发,按需开课,按需设课,紧紧围绕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认真研讨、严格论证,科学合理地设置课程。
3.合理设置课程容量。为确保课程授课质量,研究生选修课程将设置授课容量,理论类课程按教室大小设置授课容量,实验技能课程根据实验室现有条件设置授课容量,请各实验技能课程合理设置容量,上报选课人数上限。
4.确保按时完成。各部院系完成论证工作,审核汇总后于6月13日前将有关材料(含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
联系人:赵文亮
电 话:774441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