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研究生学员:
根据《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和研究生教学计划安排,现就2016-2017学年研究生公共课程重修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凡往年公共课程考试不及格(成绩低于60分),需重修课程的在校研究生学员。
二、办理时间
9月5日—9月15日
三、办理流程
1.办理重修手续学员登陆军网“研究生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网上选课”模块,正确选择重修课程,提交重修申请。
2.至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机关楼500室)办理重修登记手续,学习重修课程教学管理相关规定。
3.至所选重修课程教学负责人处报到,办理跟班学习手续。
四、注意事项
1.申请重修学员随2016级研究生教学班次学习,必须随班上课、参加考试,按要求完成课程所有教学环节。研究生院将不定期抽查重修学员听课情况。
2.以上重修工作不涉及2015-2016学年公共课程考试已办理请假手续,需在本学年补考的学员。
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