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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8-19 来源:研究生院 作者:李伟 浏览:

训练部、政治部,基础部、各系,各附属医院: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校内在职在岗导师;

2、2013-2015年获得过“优秀研究生导师”的不参加此次评选;

3、获得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只能申请优秀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接受优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

二、评选标准和程序

按《第四军医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办法》(校研[2014]26号文件)(附件1)规定执行。

1、申请人填写《2016年第四军医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2),并附证明材料,交所在科室、单位审核;

2、各单位按照《第四军医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办法》规定之条件,审核申请人材料。根据名额(附件3)拟定推荐人,填写《2016年第四军医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汇总表》(附件4),于8月26号前报研究生院;

3、评审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正的评选原则,切实发挥好评优选模的激励、示范作用;

2、要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推荐工作;

3、要加强审核把关,确保上报材料真实有效,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将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李伟,774357,xwc003@fmmu.edu.cn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