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练部、政治部,基础部、各系,各附属医院: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校内在职在岗导师;
2、2013-2015年获得过“优秀研究生导师”的不参加此次评选;
3、获得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只能申请优秀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接受优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
二、评选标准和程序
按《第四军医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办法》(校研[2014]26号文件)(附件1)规定执行。
1、申请人填写《2016年第四军医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2),并附证明材料,交所在科室、单位审核;
2、各单位按照《第四军医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办法》规定之条件,审核申请人材料。根据名额(附件3)拟定推荐人,填写《2016年第四军医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汇总表》(附件4),于8月26号前报研究生院;
3、评审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正的评选原则,切实发挥好评优选模的激励、示范作用;
2、要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推荐工作;
3、要加强审核把关,确保上报材料真实有效,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将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李伟,774357,xwc003@fmmu.edu.cn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