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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研究生公共课程自编教材建设立项的通知
时间:2016-06-15 来源:研究生院 作者:赵文亮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适应国家、军队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趋势,深化我校一级学科课程体系教学改革,提升我校研究生教材编写水平,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按照年度教学工作安排,研究生院将开展研究生公共课程自编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立项范围

申报立项的自编教材必须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公共课程(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所需使用的教材,应与我校研究生课程体系中规定的课程相对应。实验教材、教学指导书、习题集等以及学术专著、外文教材译著一律不得申报。

二、立项数量和资助额度

根据年度预算安排,2016年拟立项资助5本自编教材,每本教材下拨1万元的编写启动经费,并全额资助教材印制和出版费用。

三、申报立项条件

(一)申报立项自编教材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以相关学科国际前沿内容为主,反映我校学科优势、教学科研成果和办学特色的教材;

2.所授课程无正式出版或适合选用的教材,解决教学急需,填补学科空白的教材;

(二)重点支持立项的教材

1.军事学科研究生课程教材或军事医学领域教材;

2.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教材;

3.我校研究生精品课程需使用的教材;

4.实用性强,适合专业学位课程使用的教材,鼓励校企合作,与实践基地联合编写的教材;

5.案例教材。

(三)申报立项教材编者条件:

编者应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并从事过该教材适用课程的教学工作。教材主编应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了解学科发展动态,在核心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3篇。

教材的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每部教材编写人员一般不得超过7人,2~5人参编的可设正、副主编各1人,6~7人参编的可设主编1人、副主编2人。

四、申报及评审流程

1.申请人根据课程建设和教学任务的要求,结合近年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填写《研究生自编教材立项申报表》(附件1),报所在部院系研究生教学主管部门审核。

2.各部院系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编写计划和编写大纲等内容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于6月27日前将《研究生自编教材立项申报表》一式两份、《研究生自编教材立项汇总表》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

3.研究生院将根据各单位申请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后报首长审批。

4.评审最终结果公布后,编者即着手进行教材编写工作,严格按编写计划进度开展工作。

五、几点说明

1.为深化研究生一级学科课程体系改革,鼓励各单位自编教材建设工作,此次立项各培养单位申报不设限额。

2.为保证教材编写质量,各部院系应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严格审核。对获批资助的项目,应给予必要的支持,确保教材编写高质量、高标准。

3.自编教材成稿后,应由所对应的研究生课程负责人和两名校外专家进行审稿,并提交审稿意见。

4.编写完成的自编教材,研究生院将统一印制为内部教材,并在2016年研究生教学工作中使用,结合教学反馈,提出修订意见,择优予以公开出版资助。

联 系 人:赵文亮

联系电话:774441

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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