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5年研究生院按照“基于一级学科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的研究成果,对我校研究生课程体系做了重大调整,经过了近一年教学实践,新的课程体系对提高研究生科研素养、拓展学术视野、夯实基础知识、启发创新思维起到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公共课程体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院拟对2016学年公共课程进行优化论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紧盯科学发展前沿,以创新能力培养为核心,鼓励借鉴国内外一流大学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模式,科学开设研究生课程,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技能培训,逐步建立起基础理论与学术前沿相结合,实践技能与科学创新相益彰,设置合理、内容丰富,具有我校特色的研究生公共课程体系。
二、优化内容
1.优化已开设课程的内容
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2016学年不做结构性调整,不改变课程类别和数量,只对课程内容进行调整优化。各单位要总结2015学年教学工作中的经验,课程内容要科学体现前沿性和系统性,课程的深度和广度适当,与本科教学内容既有衔接,也有深入。实验技能课程既要体现先进性和前沿性,更要突出实践性和应用性,有利于研究生实践动手能力的提高和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
2. 鼓励新开设选修课程。
选修课是基于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而设置的由学生自己选修或者在导师指导下选修的课程。选修课设置的出发点是培养科学精神、提升人文素养,反映前沿知识、训练实用技能、讲授科研方法。有条件的学科应积极开设双语课程或全英语课程,引进国际一流课程,选用原版教材。
三、论证程序
1.各学科专业总结梳理上一学年本学科开设的研究生课程情况,分析本学科研究生知识结构需求,提出课程调整意见,修改教学大纲,上报课程基本信息至所在部院系。
2.各部院系汇总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的课程调整意见及教学大纲,进行必要性审查和可行性论证后,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全校研究生课程调整意见进行审核论证,确定2016学年研究生公共课程教学计划。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优化调整研究生公共课程是深化研究生教学改革,加快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专人做好工作,确保研究生公共课程优化论证顺利进行。尤其是2015学年未能开设的课程要加强论证。
2.坚持需求牵引。各学科要从学科发展对研究生知识结构的要求出发,“按需设课”,紧紧围绕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认真研讨、严格论证,科学合理地设置课程。
3.合理设置课程容量。为确保课程授课质量,研究生选修课程将开始设置授课容量,理论类课程按教室大小设置授课容量,实验技能课程根据实验室现有条件设置授课容量,请各门实验技能课程合理设置容量,上报选课人数上限。
4. 按时论证上报。各部院系完成论证工作,审核汇总后于6月9日前将有关材料(含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
联系人:赵文亮
电 话:774441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