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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博士“申请—审核制”综合考核通知
时间:2021-04-20 来源:研究生院 作者:张蒙 浏览:

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博士招生工作安排,现将综合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综合考核分数线

根据2021年全国医学博士英语考试成绩,按照考生类别、学科专业和学位类型进行分组,1个计划的专业按照300%比例确定考生名单,大于1个计划的专业按照200%比例确定考生名单。实际过50分国家线人数不够比例的,按照实际上线人数入围综合考核。符合“优选”英语按照国家线标准的考生过50分直接入围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分数线及入围综合考核考生名单见附件。

二、综合考核分组

按照考核安排,共分为9个考核组:

第一组:考核对象为临床医学学术型和专业型考生;

第二组:考核对象为生物学、基础医学考生;

第三组:考核对象为口腔医学学术型和专业型考生;

第四组:考核对象为心理学考生;

第五组:考核对象为生物医学工程学考生;

第六组:考核对象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公共管理学考生;

第七组:考核对象为药学、中药学考生;

第八组:考核对象为特种医学考生;

第九组:考核对象为护理学考生。

三、时间安排

(一)4月23日前请将补充材料、《个人情况一览表》发至所在考核组指定邮箱。文章只提供首页,现场确认已提交的材料不重复提交。

(二)4月25日考生携带有效证件到指定考核组领取综合考核准考证,提交答辩幻灯和诚信考核承诺书(军人还须提交师旅级以上单位出具的2020年体能考核成绩证明),抽签确定考核答辩顺序等。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核、体检和心理检测,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考核资格。(注意:第一组、第二组报到地点在研究生院一楼会议室,第三组至第九组报到地点由培养单位另行通知。)

(三)4月26-30日,分组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综合考核准考证。

四、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分为材料评审、面试审核、体格检查、心理检测四个部分,总分100分,得分低于60分不通过。体格检查或心理检测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材料评审:根据考生发表文章、发明专利、课题基金、参赛获奖等情况,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评分。分值为30分。

(二)面试审核:主要考核思想政治、外语水平、专业基础、培养潜力等,以陈述答辩形式进行。内容分为个人陈述和评委提问两个环节,分值为70分。个人陈述以5分钟中文幻灯、英文汇报形式进行,主要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科研工作情况和博士学习计划等。评委提问包含1个思政类问题,1个英文问题,1-2个专业问题。

(三)体格检查:由西京医院体检中心负责,军人考生体检标准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地方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但流行病与传染病须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四)心理检测:由军事医学心理系负责,甄别心理异常考生,确保研究生生源质量。

五、考核规则

(一)执行评委确定

每组9名执行评委,评委从确定的专家库(按照不低于执行评委的300%掌握)中,采取顶针式抽签的方式产生。

(二)计分原则

评委根据考生考核情况打分。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最后取平均分。

(三)考核要求

考生在陈述答辩过程中提及的科研成果等必须有纸质佐证材料,考生不得在陈述和幻灯中提及报考导师信息。所有考生考核成绩在评审全部结束后立即公布,考生如有疑问须现场询问评审组,此后不再接受考生置疑。

(四)监督保障

为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凡考生的直系亲属或者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考核各环节工作。各组考核过程要求纪委全程监督。考核全过程录像,考核场所安装屏蔽仪,现场安排执勤人员维护秩序。对过程中违纪违规的,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设置监督咨询电话(029-84712525),供广大考生监督咨询。

六、调剂和录取

最终成绩=笔试考核成绩×30%+综合考核成绩×70%,根据最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有空余招生计划,按照我校的调剂规则,在校内相近学科考生中,按照成绩排名顺序进行调剂。录取结果在学校校园网公示10天。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