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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及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英语考试的通知
时间:2025-02-26 来源:研究生院 作者:贺欣 浏览:

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统一安排,现将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及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英语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3月8日8:30-11:30

地点:空军军医大学(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169号)

二、考试对象

参加本次考试的人员为报考我校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人员。准考证采取邮寄方式(邮政快递),按照考生在研招网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于2月26日开始邮寄至考生,请注意查收。

三、考场安排

2025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场安排

准考证号

第1考场

本科生教学馆第一教室

9103025110010001-9103025110010027

第2考场

本科生教学馆第一教室

9103025110020028-9103025110020054

第3考场

本科生教学馆第二教室

9103025110030055-9103025110030079

第4考场

本科生教学馆第二教室

9103025110040080-9103025110040104

第5考场

本科生教学馆第三教室

9103025110050105-9103025110050131

第6考场

本科生教学馆第三教室

9103025110060132-9103025110060158

第7考场

研究生教学馆第一教室

9103025110070159-9103025110070185

第8考场

研究生教学馆第一教室

9103025110080186-9103025110080212

第9考场

研究生教学馆第二教室

9103025110090213-9103025110090244

第10考场

研究生教学馆第二教室

9103025110100245-9103025110100276

第11考场

研究生教学馆第三教室

9103025110110277-9103025110110308

第12考场

研究生教学馆第三教室

9103025110120309-9103025110120340

第13考场

研究生教学馆第四教室

9103025110130341-9103025110130372

第14考场

研究生教学馆第四教室

9103025110140373-9103025110140404

第15考场

研究生教学馆第二小教室

9103025110150405-9103025110150428

第16考场

研究生教学馆第三小教室

9103025110160429-9103025110160452

第17考场

研究生教学馆第四小教室

9103025110170453-9103025110170456

2025年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英语考试考场安排

准考证号

第17考场

研究生教学馆第四小教室

9103025210170457-910302521017047

考场位置请详见校内指引

四、注意事项

1.因校园管理需要,考生不可在考前进入校园查看考场情况,且考试期间不允许校外车辆进入校园,请考生切勿自驾前往。学校南大门将于考试当天早晨7:00起开启考生入校通道。

2.考生进校时必须出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相关材料携带不全或无法确认身份真实性的考生不得进入校园。

3.考生进入校园后,请直接前往所在考场教学楼,不要在其他区域活动或逗留,以免错过入场时间。

4.8:30考试开始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我校为所有考生提供考试文具,考生仅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它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听力采用教室音响播放,考生无需准备耳机。

6.考生不得携带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手表、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贮、编程、查询、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签字笔、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墨水、直尺、涂改液、修正带、饮用水等物品进入考场。手机、寻呼机及其它具有通信、摄像等功能的电子用品,须在检测前存放在指定位置,若检测时发现即予以没收,并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如进入考场后发现,按作弊处理。

7.考生须按照考点安排,按顺序依次通过“智能安检门”安检入场,对于发现携带疑似物品、提示异常等情况的考生,应将物品存放后再次通过“智能安检门”安检确认无误后入场。建议考生在考试当天不携带电子通讯工具,不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8.考生进入考场前要配合考点完成身份核验。

9.进入考场后,如考生突感不适,请主动联系考点工作人员或报告监考员,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10.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不在考场内滞留。

11.考生须遵守考场规则,如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或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我校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坚决杜绝作弊。如有疑问,可致电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咨询(029—84712525)。

祝愿各位考生考出好成绩。

空军军医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