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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教学检查制度

时间:2018-09-16    作者:    发布单位:    发布范围:公开    阅读:

为强化质量意识,完善质量监控体系,落实教学质量管理制度,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教学工作条例》和《军队院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价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目的意义

教学质量是院校教育的永恒主题。开展教学检查是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强化教学环节质量控制,确保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通过教学检查,对学校教学工作情况进行相应的检测和考评,查找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帮助各级领导和教学管理部门及时掌握教学运行的状态,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改进教学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以确保各项教学工作高质量的完成。

二、任务分工

在校领导的领导下,由教务处具体组织开展教学检查工作。教务处是教学检查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全校性教学检查工作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对全校各教学单位教学职能部门的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和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基础医学院、空军卫勤训练基地、各附属医院、各系负责对本单位各教研(科)室、学员队的教学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各教研(科)室、学员队对授课教员的教学工作情况和学员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学校其他各业务部门,按各自的职责范围,负责对各项教学辅助、服务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实施办法

教学检查采取日常教学检查与定期教学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日常检查

1.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学员到课率、课堂教学秩序和学员队干部跟班听课情况,教员对教学时间的掌握和授课情况,对教学设备和设施的使用情况,各级教学值班人员对当日主要教学活动的掌握情况,以及教研(科)室新教员任课资格认定、集体备课、预讲的组织过程等。

2.检查形式主要采取随机听课,抽查各教学单位的值班情况,以及不定期参加教研(科)室组织的新教员任课资格认定、集体备课、预讲等活动。

3.各级管理人员在安排正常工作时,应预留一定时间参加听课,并达到如下要求:

学校及机关领导每周至少听课一次,各教学单位领导每周至少听课两次,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学员队必须有一名干部跟班听课。

(二)定期教学检查

1.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结合日常教学检查情况,重点检查各级党委专题议教记录、听课记录、走访记录、召开“两员”座谈会记录,机关各部门落实“教学评价”要求的情况,基础医学院、空军卫勤训练基地、各附属医院、各系、校外教学医院教学管理部门教学档案、教学过程管理及教学条件建设情况,各教研(科)室集体备课、预讲实施记录、教学档案和试题库建设情况,学员实践技能掌握情况,以及“两员”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满意度等。

2.检查形式主要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实地查看、交流座谈和现场考核。

3.各级必须将定期教学检查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并全程参加,至少达到如下要求:

(1)校内检查:应有校领导参加,每学期组织一次(春季学期一般在第五周,秋季学期一般在第十周)。

(2)校外教学医院检查:学校领导每年到实习医院检查一次,教务处每学期到实习医院检查一次,教务处每学期组织教学管理干部和有关专家对实习医院进行检查。

四、教学检查结果的处理

1.教学检查人员应详细记录每次日常检查情况,事后进行小结,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2.对于定期教学检查,教务处要及时汇总教学检查的结果,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及时撰写教学检查通报,督促整改。

五、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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