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研究生院、特色医学中心,卫勤训练基地、各附属医院,学校机关各处(办),各系,各中心:
根据空军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办公室2月16日下发的《转发军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办公室〈近期军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情况和下步工作重点的通知〉》(后卫函〔2020〕45号)要求,为进一步从源头上切断“地方人员—家属—军队人员”传播链,现就学校做好当前军队人员疫情防控重点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与军队人员共同居住的家属子女等相关人员,凡是其单位或学校有疑似或确诊病例,且还要继续上班上学的,军队人员不得回家住宿,由所属单位安排在办公区或集体宿舍住宿。
2.与军队人员共同居住的家属子女等相关人员,从外地返回家中的,从当日起15天内,军队人员不得回家住宿,由所属单位安排在办公区或集体宿舍住宿。
3.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办公区域。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迅速将有关要求传达至所属每名人员,加强宣传教育,讲明利害关系,结合本单位实际严格落实。校直各单位安排住宿确有困难的,由学校供应保障处统一协调。学校疫情防控督导检查组将不定期抽查各单位执行情况,对落实不力、变形走样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逐级追责问责。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教务处(代章)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