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高科技产出质量和效益,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造热情。现面向全校征集待转化科技成果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待转化科技成果主要涉及专利(含国防专利)、软件著作权、临床批件和新药证书等。
二、转化方式
可选择采取“转让”“许可”“作价投资”“共同实施”等方式向地方转化科技成果。
三、推荐条件
各单位推荐项目须满足以下条件:①技术含量较高。科技成果创新性强、技术领先,可体现学科特色或科技创新水平;②成果权属明确。科技成果所有权为学校单独或与其他单位共同持有,且成果权属清晰,无知识产权或其他方面的纠纷;③市场前景较好。科技成果技术成熟度,高军民通用性强,具有良好的推广转化前景,转化后能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待转化科技成果项目征集工作。各单位将相关统计表(含电子版光盘)汇总后于5月13日前统一报送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公室,随后提报的待转化项目仍随时受理。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科技成果转化咨询专线710451,联系人:达飞15029292078,王爽18192807293。
科研学术处
2022年5月6日